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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气气浮设备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18-01-24      点击次数:1392

1、溶气气浮设备使用前应按试运行方法,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2、开启溶气气浮设备时,应先打开溶气系统510分钟,待溶气系统工作正常后再送入污水并打开加药泵投加混凝剂和助凝剂。

3、停止运行时,应先关闭进水及加药装置,溶气系统继续运行10分钟,然后才能关闭整套气浮设备。

4、溶气气浮机运行中应经常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止运行,进行检查。应做到机器开启时人不离岗,随时观察。

5、对水泵、空压机及搅拌机等需定期加油。一般水泵一个月加一次润滑油,空压机和搅拌机两个月加一次油,半年换一次油。具体请按照该产品的说明书进行维护及保养。

6、刮渣机工作时严禁将手放在轨道上。

7气浮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应对池体进行清洗,一般夏季为60天,冬季为90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8、水泵长期停用应将泵内水放空,冬季更应注意防冻。

9、及时清除废水中较大的悬浮物和漂浮物,防止设备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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